●合同能源管理概述
合同能源管理,在國外簡稱EPC,在國內廣泛地被稱為EMC(Energy Management Contracting),是70年代在西方發達國家開始發展起來一種基于市場運作的全新的節能新機制。它是一種新型的市場化節能機制。其實質是節約的用能費用來支付節能項目全部成本的節能合作方式。公司經營機制是一種節能投資服務管理;公司通過與企業簽訂能源管理合同,為企業提供綜合性的節能服務,幫助企業節能降耗,公司與企業分享節能效益,獲得雙嬴效果。
公司長期致力于節能項目的咨詢服務和節能工程實施,是國家發改委、財政部聯合授予的“工業、建筑領域合同能源管理專業節能服務公司”,是國家工信部授予的“國家一級資質節能服務公司”,被寧夏回族自治區企業家協會評為“寧夏誠信企業”。
● 合同能源管理項目特點
◆ 企業少投資
項目由EMC公司負責,企業付給EMC公司的報酬體現在
節能效益中,是節省出的費用,企業沒有額外花費
◆ 企業零風險
只有在產生了節能效益后,企業才將節能效益相應部分支付給
EMC公司,企業不存在技術與資金的風險
◆ 企業免操心
項目由EMC公司負責到底,直至合同期滿
◆ 項目易拓展
項目按合同能源管理機制來運作,是一般運營機制無可比擬的
◆ 投資收期短
節能項目易推行、投資回收期較短
◆ 節能有保證
EMC公司確保節能量實現和企業能源成本下降
● 合同能源管理的類型
1 節能效益分享型
節能改造工程前期投入由節能公司支付,客戶無需投入資金。項目完成后,客戶在一定的合同期內,按比例與公司分享由項目產生的節能效益。具體節能項目的投資額不同節能效益分配比例和節能項目實施合同年度將有所有不同。
注:此類型是國家《合同能源管理財政獎勵資金管理暫行辦法》規定中財政支持對象。
2 節能效益支付型(又名:項目采購型)
客戶委托公司進行節能改造,先期支付一定比例的工程投資,項目完成后,經過雙方驗收達到合同規定的節能量,客戶支付余額,或用節能效益支付。
3 節能量保證型(又名:效果驗證型)
節能改造工程的全部投入由公司先期提供,客戶無需投入資金,項目完成后,經過雙方驗收達到合同規定的節能量,客戶支付節能改造工程費用。
4 運行服務型
客戶無需投入資金,項目完成后,在一定的合同期內,我公司負責項目的運行和管理,客戶支付一定的運行服務費用。合同期結束,項目移交給客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