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能源審計:
依據國家有關節能法律、法規和標準,由專業的審計機構對企業和其他用能單位能源利用的物理過程和財務過程進行檢驗、核查和分析評價。它是建立在一定的財務經濟責任關系基礎上的一種經濟監督或公證證明的職能責任。

節能評估
根據節能法規、標準,對固定資產投資項目的能源利用是否科學合理進行分析評估,并編制節能評估報告書、節能評估報告表(統稱為節能評估文件)或填寫節能登記表的行為。

根據委托形式一般分為兩種:
(1)受政府節能主管部門委托的形式
省政府或地方政府節能主管部門根據本地區能源消費的狀況,結合年度節能工作計劃,負責編制本省(市)、自治區或地方的能源審計年度計劃,下達給有關用能單位并委托有資質的能源審計監測部門實施。這種形式的能源審計也可稱為政府監管能源審計。
(2)受用能單位委托的形式
在用能單位領導部門認識能源審計的重要意義和作用或在政府主管部門要求開展能源審計的基礎上,能源審計部門與用能單位簽訂能源審計協議(或合同),確定工作目標和內容,約定時間開展能源審計工作。或者是用能單位根據自身生產管理和市場營銷的需要,主動邀請能源審計監測部門對其進行能源審計。這種形式的能源審計也可稱為用能單位委托能源審計。
此外,我公司竭誠為高耗能企業編寫“年度節能技術改造財政獎勵備選項目的資金申請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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