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8日,寧夏環保廳公布,經自治區編辦批準,將對以下三個機構更名,分別是:
自治區環境監察總隊(自治區環境應急與事故調查中心)更名為自治區環境保護執法局(自治區環境應急與事故調查中心);
自治區輻射環境監督站更名為自治區核與輻射安全局;
自治區固體危險廢物和化學品管理中心更名為自治區固體危險廢物和化學品管理局。
以上三個機構的更名將使環保部門職能職責更加清晰,提升環保部門執法力和影響力。